两种解决
一个人与周围环境发生冲突——一种再常见不过的现象——其原因说到底很简单,也就是这个人所期待的环境与现实中看到的感受到的相冲突。解决这种冲突的方法,也就是使个人期待与现实相吻合的方法,粗略的说也就是两种:改变自己适应环境和改变环境适应期待。而人在选择行为方法时倾向于选择高效的容易达成目标的,这一点无可厚非。在大多数人看来,显然前者更加容易且高效,而在我看来,前者太困难,所以退而求其次。我不认为这里面有任何需要褒贬评价的地方,两种方法没有卑鄙和崇高之说。但可恶的是,对于后者,倘若你能彻底地将自己的观念洗进别人的脑袋,你就是被人们称赞的伟人;若失败,你就是遭人唾弃和鄙夷的笨蛋。
乌合之众
勒庞在《乌合之众》中阐述的现象很容易找到现实例证,一群理智正常的人聚集之后变为傻逼的事情很多,并且这种弱点也很容易被利用,但这对我试图通过营销手段传播理念的计划有一个深层次的责任感的拷问。按照勒庞的观点,群众的行为能力并不是其组成成员的能力总和,也不是均值,更不是最低值,他们的行为似乎是依赖于一种低级的生物本能和潜意识,而个体拥有的理智已经丧失。所以,如果我给人群一个暗示(某种理念的营销),激发这种潜意识,他们在表面上可能已经按照我期许的方式行动了,但这种理念并不是通过理性的方式传达到个体的脑中并被理解和接受的,一旦群体散去,之前无意识的行为表象也就消失。所以我真希望勒庞在这一点上说错了。
艺术的表达
艺术家往往倾向于使用隐喻等含糊的表达方式,然而这正是艺术作品的特征之一,另外,抒情也是常见内容。我曾一度着迷于其中,但最近却开始质疑它在表达效果和力度方面的问题。如果说含糊可以让作品更具有张力,抒情可以更好地让人共鸣,这完全没问题,但几乎很少有艺术家可以完全预测到这种张力和共鸣所产生的效果强弱,并据其进行灵活地创作。所以,艺术的表达似乎是以一种“打哪指哪”的尴尬方式进行的。
有人会质疑以上的观点,他们可能认为这就把艺术表达放在了一个目的驱使的前提下。但实际上,任何表达都是有目的的,抛开随之而成的作品可能带来的功利因素不谈,艺术的表达目的可以是传达某种想法和情感,期待某种回应,获得某种共鸣在作者内心所产生的安慰效果。
利己和利他
传统道德观念认为,利他高于利己,但这其实是建立在深层的利己观念而得来的结论。一个人一旦要求别人高尚,他自己就变得卑鄙,因为他可以从别人的高尚(对应利他)中获得潜在的好处以满足自己的需求(利己)。在我看来,人的任何行为追根问底都是源于利己的,利他行为也不例外,因为利他者一方面可以获得自我实现以及展示自己旺盛生命力的满足感,另一方面可以获得潜在的回报(其实这种回报也是建立在对方利己的基础上)。所以,对于利己和利他,不应该有褒贬的评价,世上只有高明和不高明、守规则和不守规则的利己者,没有什么善恶和崇高卑鄙之分。